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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的两个方面

1998-07-2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人们越来越强烈和频繁地从理论上论证并从实践上呼吁,世纪之交的中国在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的同时需要注意其他各方面的协调发展。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强调协调发展时应该包括两个基本方向的思考,一个方向是经济的发展要考虑与文化、政治等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相结合,另一方向是当前的发展必须考虑自然系统支持未来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这就是说,中国的协调发展应该由社会全面发展(着重人与人的关系)和自然持续发展(着重人与自然的关系)两方面组成,发展的社会和谐方面和发展的自然支撑方面必须讲全了,忽视其中任一方面都不行。从可持续发展战略观察中国未来的协调发展,指出下列一些看法也许是有益的:

第一,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国际上的确立意味着人类对发展的认识或发展观已经要求实现18世纪世界工业革命以来第二次重要的飞跃。第一次是从单纯的经济增长观转变为综合的社会发展观。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局限性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发展的内涵被扩展到不仅包括经济发展,也包括政治发展、文化发展以及其他方面的社会发展。这种意义上的发展观在涉及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上有很大扩充,进步意义必须肯定,但仍然暗含了以往工业文明的价值取向,即为了达到发展的目标,有时可以不惜破坏生态系统为代价。因此这样的发展思路仍然是有严重缺陷的。这就要求有第二次飞跃,即当今从不可持续的发展观到可以持续的发展观的转变。它要求发展的内涵不仅涉及经济系统和以往较狭隘地理解的社会系统,而且应该包括作为人类社会基础的自然支撑系统;要求摈弃人与自然关系上的一切短视眼光,追求人类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无疑,只有既包含社会综合发展又包含自然持续发展的协调发展才是完整的,从而是值得在实践中孜孜不倦地追求的。

第二,必须精细地认识自然持续发展对于推进人类社会协调发展不同于社会综合发展的含义和意义。(1)发展的社会综合性重在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主要方面的整体进步,揭示了人与社会之间或人人关系上协调发展的必要性;而发展的自然持续性重在阐明人口、资源、环境等自然要素方面对发展的制约,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或人地关系上协调发展的必要性。(2)一般理解的社会综合发展概念较多地重视发展的量的扩张性,只要社会各方面是匹配协调的,发展总是越多越好越快越好;发展的自然持续性概念则指出常常被人们忽视的发展的量的节制性问题,强调发展的量并不是可以无限制地膨胀的,我们只能在给定的范围内追求给定程度的发展。(3)发展是追求人类社会相对于过去状态的进步,但发展的社会综合性集中于关注发展的当前状态,主要是在为当代人着想的价值取向下考虑发展问题;发展的自然持续性则更多地着眼于未来,认为关注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必须同考虑发展的后劲和代际之间的发展需求问题结合起来。上述区别表明,发展的社会综合方面与发展的自然持续方面两者是强烈互补的。它们是推动人类社会协调发展的两个轮子,少一个都会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

第三,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可持续发展将从另一方面推进人与社会之间的协调性发展。发展问题的一个基本社会矛盾是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矛盾。我们经常碰到这样一个有关发展的社会悖论:当每个局部主体在发展中都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其发展的最可能结果是整体的和长远的发展利益遭到破坏,从而导致每个局部利益的兑现成为一句空话;与此相反,如果局部主体从整体的和长远的发展利益出发适当地节制自己对利益最大化的欲求,其结果反而有可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回报。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对这个发展悖论作出了深刻的揭示和解答,阐发了在发展问题上应该提倡的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的行为准则,从另一个角度高扬了社会公正的思想。因此,持续发展的旗帜,内在地包含了人类社会应该在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社会关系两个方面同时取得进步的崇高要求。它是既有利于推进人与自然的持续协调发展,也有利于推进人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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